福建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服务、保障以及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