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城中田园保护条例第九条有效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城中田园的保护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中田园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涉及侵占破坏城中田园和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