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城中田园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保护区内的农业生产,应当使用有机肥、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可降解、无污染农用薄膜,推广生态环保、清洁安全农业生产技术,持续改善农业环境。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