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芒市城中田园,发挥城市湿地功能,改善城市人居和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芒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