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游艇应当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取得相应的游艇适航证书或者适航性证明文件。

支持船舶检验机构简化游艇检验手续,采取远程检验等方式,提升游艇检验便利度。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