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四章 科技创新第二十三条有效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拓展国际交流,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学术活动;鼓励对接国际大科学计划项目,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向全球开放共享。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