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开放与贸易便利第十六条有效自贸试验区实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模式,拓展业务服务功能,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