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