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西安城墙管理机构应当制定西安城墙安全事故防范预案,加强和完善文物保护安全措施,并接受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