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相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引导金融组织和社会资本参与洪泽湖保护。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