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在湿地公园内设置通信、监控等设施设备的,由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