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加强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宜居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