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要求,制定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建设高资质、高水平的司法鉴定机构。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