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三章 行政、司法协同保护与纠纷解决第二十三条有效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应当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信息共享,定期通报和共享知识产权工作信息,在知识产权案件违法线索、监测数据、典型案例等方面加强信息互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