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应当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信息共享,定期通报和共享知识产权工作信息,在知识产权案件违法线索、监测数据、典型案例等方面加强信息互通。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