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二章 行政保护第十七条有效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探索创新注册商标的保护手段,加强对本省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商标的保护,指导和规范有关行业协会建立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