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在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内部工作制度,人事任免、表彰,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等不具有普遍约束力、反复适用性的文件,不属于本条例所称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