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履行宪法、法律赋予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