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办理登记手续上道路行驶的,或者未悬挂非机动车号牌和未携带非机动车行驶登记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残疾人证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