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管理条例/第三章 地名使用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之间应当建立健全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