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管理条例/第二章 地名的命名、更名第十条有效地名依法命名后,因行政区划变更、城乡建设、自然变化等原因导致地名名实不符的,应当及时更名。地名更名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