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规范优化调度指挥机制,将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统一纳入调度系统;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卫生健康、气象、交通运输、水利、自然资源、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的信息与资源共享。

通信管理部门、基础电信企业应当制定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根据消防救援机构应急指挥通信需求加强通信保障,确保现场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