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类型、全流程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促进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的融合。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