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2009年1月1日前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撤销、解散、关闭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在清算财产时已为其退休人员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偿金的,其退休人员按照本条例规定足额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