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三章 服务供给第三十条有效鼓励、支持养老机构在失能、失智老年人住所设立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提供专业护理服务。卫生健康、民政、医疗保障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家庭病床服务与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之间有序互转的评估、运行和监管机制。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