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数据条例/第四章 数据要素市场第三十四条有效市场主体使用数据应当遵守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从事操纵市场、设置排他性合作条款等活动。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