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围棋发展振兴条例/第四章 交流与提高第二十六条有效鼓励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围棋棋院、围棋俱乐部等围棋机构,开展围棋比赛、烂柯围棋文化宣传等活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围棋赛事、训练等事项交由围棋机构承担,以支持和引导围棋棋院、围棋俱乐部等围棋机构发展。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