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和国家规定开展保税维修业务。

省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保税维修业务扶持政策,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