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的农村自建房屋的质量和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