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已修改建筑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行政处罚时,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