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五章 激励措施第五十六条有效税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给予税收优惠。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