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四章 再利用和资源化第四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支持行业协会、生产经营者建立废物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发布企业副产品和废物产生、原辅材料供需信息,促进废物交换以及资源循环再生和综合利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