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措施,鼓励新型墙体材料以及相关技术、设备、工艺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研究成果的转化,推动新型墙体材料的产业化。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