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章 小餐饮第三十一条有效小餐饮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