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道路运输管理遵循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保护正当竞争,取缔非法经营。

从事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