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 服务与管理/第一节 道路旅客运输第十六条已修改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镇)、行政村,且途经的农村公路符合安全通行农村客运车辆标准的,可以开行农村客运班线。农村客运可以采用区域运营、循环运营、专线运营、公交化运营等方式。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