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国家地质公园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废止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采取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询问和质询等方式,对地质公园保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