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国家地质公园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做好火灾、自然灾害、疫源疫病、有害生物等突发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和处置等工作,并定期组织演练。地质公园内发生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地质遗迹、自然和文化遗产、生态环境破坏的,相关责任人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