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检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第二节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和任期

第七十二条

有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2日

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

本站法律文本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维护)。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