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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有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接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依法正确行使。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2日

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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