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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三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举行

第二十三条

有效

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议案的时候,代表可以向有关地方国家机关提出询问,由有关机关派人说明。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2日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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