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有效未经注册登记人许可,以商业为目的生产、销售或者提供注册登记品种繁殖材料的,注册登记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省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