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第四章 特殊群体健身第四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开展校外体育活动,构建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健身活动网络,促进未成年人参加校外体育健身活动。鼓励开展夏(冬)令营、体育研学、拓展训练、交流展示等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体育活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