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建设单位及物业服务人应当协助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提供成立业主大会必须的文件资料,并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提供相应的人力、场地支持等保障措施。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