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二章 前期物业服务管理/第二节 前期物业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有效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或者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