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一百一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