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统计管理条例/第五章 统计检查监督第二十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设置统计检查机构,区、县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配备专职统计检查员,依法行使统计检查监督职权,负责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