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自然资源保护第四十五条已修改市、相关区县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保护动植物及其生存的自然环境。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