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保护区划第十七条已修改禁止开发区内,实施生态功能全方位保护,不得进行与生态功能保护无关的生产和开发活动,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和破坏。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