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已修改

本条例所称开发区是指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陕西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曲江新区、西安浐灞生态区、西安国际港务区。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