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已修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9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